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贵阳金昌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61384****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黔民终237号
案号
(2018)黔0123执6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维持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黔01民初1095号民事判决第三项,即:贵阳市南明区紫荆盛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对冯永飞在贵阳金昌精密铸造有限公司的 600 万元的股权享有质押权并在上述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二、撤销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黔01民初109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三、贵阳金昌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偿付贵阳市南明区紫荆盛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 940 万元及逾期利息(从 20123年 3 月 1 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四、冯永飞对本判决第三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贵阳市南明区紫荆盛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修文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18-10-12
发布时间
2019-04-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8)黔0123执683号
立案日期
2018-10-12
执行法院
修文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940000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冯永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123761384133K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龙场镇王官村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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