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省兴利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庆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810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滁民二初字第00140号 |
案号 |
(2021)皖1103执恢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冻结担保人张传友、张浩、张城、张莉在滁州市中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二、冻结被告安徽省兴利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兴利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滁州分公司、蒋伟及安徽同济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存款4300万元或查封其等值的其他财产。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2-20 |
发布时间 |
2021-08-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万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8007981071995 |
登记机关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华中西路17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