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还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33********16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1030民督17号 |
案号 |
(2021)晋1030执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大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马还成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山西大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17000元及利息23600元。申请费75元,由被申请人马还成负担。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时间 |
2021-08-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