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还成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33********16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1030民督17号
案号
(2021)晋1030执9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马还成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山西大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17000元及利息23600元。申请费75元,由被申请人马还成负担。被申请人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本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4-01
发布时间
2021-08-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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