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赖国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30********10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1023民初367号 |
案号 |
(2021)晋1023执2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襄汾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赖国杰、张雪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支付襄汾农商行借款2870000元及至2020年2月25日的利息101485.22元、律师费40000元。案件受理费30571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560元,由赖国杰、张雪梅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襄汾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2-19 |
发布时间 |
2021-08-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