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三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387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1112民初943号
案号
(2019)苏1112执10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江苏三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陈金顺工资及补助9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为5元,由被告江苏三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6-12
发布时间
2019-12-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许龙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12323879574J
登记机关
镇江市丹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盘荣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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