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丰凌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2531********002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1002民初14号
案号
(2021)赣1002执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杨天祥、丰凌红在2020年4月18日之前给付原告王茶香、卓和借款利息19000元,本金20万元在2020年6月30日还款5万元,2020年7月30日 还款5万元,2020年10月30日还款10万元及利息(按月息一分五计算,自2020年5月10日开始计算); 二、原告放弃被告杨晨曦承担的担保责任;三、原被告就本次纠纷一次性解决,无其他任何纠纷。诉讼费4300元由原被告各负担一半。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既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1-06
发布时间
2021-08-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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