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宿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524********110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507民初518号
案号
(2021)粤0507执8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400211600966】。被告方晓东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付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借款本金177,273.32元、违约金672.82元、分期手续费2500元及利息(截至2019年11月6日止为206.74元,自2019年11月7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日万分之五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5-06
发布时间
2021-08-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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