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合肥面对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08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0121民初2878号 |
案号 |
(2019)皖0121执33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长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秦建军、安徽汇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王华云劳务报酬款182618元及利息(以182618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5日起按年利率5%起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实际支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王华云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030元减半收取2015元,由被告秦建军、安徽汇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如本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义务,原告可于本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长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11-07 |
发布时间 |
2019-12-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皖0121执3301号 |
立案日期 |
2019-11-07 |
执行法院 |
长丰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82515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童海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680816045D |
登记机关 |
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立基大厦一层商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