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贾文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0323********18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宁0323刑初8号 |
案号 |
(2021)宁0323执6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盐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贾文波犯诈骗罪,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未缴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8月29日起至2024年7月28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贾文波退赔被害人杨德治20000元、张红强20000元、黄飞、黄伟20000元、贺勇20000元、薛雄19000元、李海东20000元、童吉20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盐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03-02 |
发布时间 |
2021-08-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