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同泰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3892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321民初2502号
案号
(2021)皖1321执15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砀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丁少辉、安徽同泰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自愿于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李玉侠借款4850138元,如果到期不还,被告丁少辉、安徽同泰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从2019.04.20按照中国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利息至2019.08.19;从2019.08.20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还清款止。案件受理费22801元,由被告丁少辉、安徽同泰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或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砀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7-26
发布时间
2021-08-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文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738925835F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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