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志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1081********77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2071民初15338号 |
案号 |
(2021)粤2071执109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将借款本金39954.66元,利息6116.09元,分期手续费132.34元,合计46203.09元,暂计至2018年3月26日止;之后至本息清偿之日止。诉讼费合计金额为988元;支付加倍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给申请执行人。上述欠款暂共计人民币47191.09元及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时间 |
2021-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