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泰安市奥泰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05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0921民初953号 |
案号 |
(2019)鲁0921执12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泰安市惠美家纺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山东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999999.93元;支付借款利息(借款本金2000000元,自2014年4月4日起至2015年4月3日止,按月利率10.5‰计息;自2015年4月4日起至2016年4月23日止,按月利率10.5‰×130%计息;借款本金1999999.93元,自2016年4月24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利率10.5‰×130%计息,以上利息计算后扣除被告已偿还利息246120.11元),以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通过本院一次付清。二、被告泰安美达毛纺有限公司、泰安市奥泰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对被告泰安市惠美家纺有限公司欠原告山东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本息负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011元由被告泰安市惠美家纺有限公司、泰安美达毛纺有限公司、泰安市奥泰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5-09 |
发布时间 |
2019-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鲁0921执1239号 |
立案日期 |
2019-05-09 |
执行法院 |
宁阳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尹卯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泰安市岱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泰安市岱岳区粥店办事处小堰堤村环卫路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