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霍广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430********24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0430刑初13号 |
案号 |
(2021)晋0430执2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魏保生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款在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缴纳。)被告人霍广田犯骗取贷款罪,免予刑事处罚。二、被告人魏保生、霍广田的违法所得责令退赔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26 |
发布时间 |
2021-08-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