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磐石市吉昌镇顺鑫砖厂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22202********414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吉0284执恢385号
案号
(2021)吉0284执恢4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磐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磐石市吉昌镇顺鑫砖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房地产管理局长春办事处租赁费150,000.00元、电费150,000.00元,共计300,0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800.00元,由磐石市吉昌镇顺鑫砖厂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磐石市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1-08-20
发布时间
2021-08-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杨跃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220284L688054144
登记机关
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磐石市吉昌镇北东6公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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