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吉林市百通物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202********GF8D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辽0104民初7458号 |
案号 |
(2022)辽0104执13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原告修鑫车辆损失33710.2元;二、被告吉林市百通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原告修鑫车辆损失4万元;三、被告吉林市百通物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原告修鑫车辆保管费5000元。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3100元,由被告吉林市百通物流有限公司承担1768元,由原告承担1332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7日内未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2-02-09 |
发布时间 |
2022-0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光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0214MA0Y5PGF8D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吉林高新区园艺小区5号楼0-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