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廖惠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2000********61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2071民初22377号 |
案号 |
(2021)粤2071执26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执行标的总额:1860618元。一、被申请人中山市风度仕服饰有限公司向申请人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1850000元;二、被申请人中山市风度仕服饰有限公司向申请人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185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自2021年1月28日起计至清偿之日止);三、被申请人梁锦胜、廖惠超、梁卫红、中山市衣华制衣厂对被申请人中山市风度仕服饰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五被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10618元;五、五被申请人承担案件执行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08 |
发布时间 |
2021-08-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