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龙州龙盛房地产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77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1002民初4217号 |
案号 |
(2021)赣1002执23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姜木水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赖伦长归还尚欠借款本金人民币100万元及利息(以借款本金1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4月14日起按月息2%计算至还清款时止);二、被告广西龙州龙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赖伦长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680元,由被告姜木水、广西龙州龙盛房地产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7-07 |
发布时间 |
2021-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姜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4236777357468 |
登记机关 |
龙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龙州县龙州镇龙夏路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