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姚成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2423********42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湘0702刑初508号
案号
(2021)湘0702执167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姚成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6月4日起至2021年9月3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缴纳。)二、被告人石元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6月4日起至2021年9月3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缴纳。)三、被告人姚守桂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5月27日起至2020年11月26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缴纳。)四、被告人石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4-27
发布时间
2021-08-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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