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郝建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227********05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晋0223刑初1号
案号
(2021)晋0223执1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灵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郝建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8月23日始至2021年4月22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灵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6-03
发布时间
2021-08-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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