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武向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30********1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1028民初194号
案号
(2021)晋1028执7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武向东共计支付原告张跃武50000元,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30000元,剩余20000元于2021年5月1日前付清;原、被告双方之间再无其他纠纷;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650元,由张跃武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吉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3-04
发布时间
2021-08-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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