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廖惠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2000********61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2071民初21169号 |
案号 |
(2021)粤2071执2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梁卫红、廖惠超、中山市风度仕服饰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借款本金10150015元、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尚欠借款利息850000元、2020年1月1日起按照月利率2%计算至借款全部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暂计至2020年11月15日)2131503.15元、律师费100000元、案件受理费52918元。合计13284436.1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