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821********23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淮民初字第1274号 |
案号 |
(2021)苏0804执恢4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唐磊于2014年8月10日前给付原告淮安市安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车费用7800元;二、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原告淮安市安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自愿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2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5-11 |
发布时间 |
2021-09-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