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无锡韩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91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206民初3661号 |
案号 |
(2021)苏0206执8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王如军确认结欠李明赔偿款80000元,双方一致同意王如军于2020年8月底前向李明付款20000元,于2020年11月底前付款60000元(付款账号:李明,卡号:26228480435189249376,开户行:农业银行西漳支行)。二、韩非公司对王如军的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如王如军、韩非公司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则李明有权自其违约之日起,以80000元的未履行部分及违约金10000元全额向法院申请执行。四、李明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款项履行完毕后,各方就本案无其他纠葛。五、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900元,由王如军负担,韩非公司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款项已由李明预交,王如军应承担部分于2020年8月底前支付给李明,本院不再退还)。六、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拒绝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3-02 |
发布时间 |
2021-09-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程韩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115691505210 |
登记机关 |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无锡市滨湖区方庙路5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