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宜兴市索立塑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91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181民初3040号 |
案号 |
(2021)苏1181执24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丹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宜兴市索立塑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前退还原告丹阳富通宝车辆部件有限公司abs粉碎料7660公斤。如短缺,300公斤内按每吨8000元,300公斤外按每吨12000元赔偿给原告。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50元,原告负担675元,被告负担675元(此款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于2021年4月10日前给付原告)。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丹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5-20 |
发布时间 |
2021-09-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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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茅国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82569136623J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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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宜兴市新建镇典庄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