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宜兴市索立塑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91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1181民初3040号
案号
(2021)苏1181执24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丹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宜兴市索立塑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前退还原告丹阳富通宝车辆部件有限公司abs粉碎料7660公斤。如短缺,300公斤内按每吨8000元,300公斤外按每吨12000元赔偿给原告。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50元,原告负担675元,被告负担675元(此款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于2021年4月10日前给付原告)。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丹阳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5-20
发布时间
2021-09-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茅国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2569136623J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宜兴市新建镇典庄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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