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丁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3021********52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9民终1271号 |
案号 |
(2021)粤1972执70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21211606746】。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2020)粤1972民初124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限被告丁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黄锡丛支付货款本金 57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 57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并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1.5倍为限,从2020年9月3日起计算至所有货款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问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13元,由被告负担。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19民终12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28 |
发布时间 |
2021-09-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