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淮安市人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208********2K5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812民初2734号
案号
(2021)苏0812执14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淮安市人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周晓军14.6万元及利息(自2020年5月2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周晓军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220元,由被告淮安市人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5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4-02
发布时间
2021-09-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石大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802MA1MER2K55
登记机关
淮安市清江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淮安市清河区大治路21号1幢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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