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飞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29********205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1402民初2515号
案号
(2021)桂1402执5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2020)桂1402民初2515号被告黄飞进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黄若恒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37 294.91元。案件受理费366 元,全部由黄飞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3-25
发布时间
2021-09-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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