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风韵置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203********3C5G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苏0312民初4727号
案号
(2021)苏0312执31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苏风韵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湖南金木土建设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600000元及其利息(以600000元为本金,自2016年9月28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50%计算至本息付清之日,但不超过36000元)。二、被告江苏风韵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湖南金木土建设有限公司临时道路垫资款186498.26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020元、公告费606,合计12626元,由被告江苏风韵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5交案件受理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6-08
发布时间
2021-09-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墨洪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00MA1MFL3C5G
登记机关
徐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徐州市云龙区世茂广场商业内街2及办公1、办公2号楼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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