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甄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602********4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602民初1709号 |
案号 |
(2021)晋0602执5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甄帅、张彩花于2020年12月7日前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分行截止2020年3月31日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罚息共计93399.88元,并支付之后的利息及罚息直至付清止;二、被告张建臣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105元,由被告甄帅、张彩花、张建臣连带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时间 |
2021-09-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