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冯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303********083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0924刑初87号
案号
(2021)晋0924执53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繁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五、被告人冯峰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冯峰的刑期自2019年3月10日起至2029年3月9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繁峙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6-09
发布时间
2021-09-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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