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程晓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103********17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924刑初100号 |
案号 |
(2021)晋0924执47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繁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程晓东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程晓东的刑期自2019年6月21日起至2024年6月20日止;罚金余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繁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25 |
发布时间 |
2021-09-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