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金亿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71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黔0425民初1063号 |
案号 |
(2019)黔0425执1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紫云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与被告贵州金亿土地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12日签订的《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宗地乡猛坑村猛坑大坝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板当镇跃进村、青梨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二、被告贵州金亿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返还原告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工程款人民币2961928.63元。三、被告贵州金亿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原告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违约金人民币299783.14元。四、驳回原告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4044元,由被告贵州金亿土地开发有限公司负担32022元,由原告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负担32022元。公告费460元,评估鉴定费233800元,共计23426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贵州金亿土地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04-11 |
发布时间 |
2019-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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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桂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15577145538T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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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新区碧海花园金蝶苑A幢1单元2层18B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