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飞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726********12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宁0323刑初42号 |
案号 |
(2021)宁0323执12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盐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缪小全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未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2月16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被告人何飞飞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未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4月6日起至2022年7月5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三、责令被告人缪小全、何飞飞退赔被害人9468元,被告人缪小全退赔被害人739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盐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05-25 |
发布时间 |
2021-09-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