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谢林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821********369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607民初3030号 |
案号 |
(2021)粤0607执29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恒万建材厂与被告谢林武共同确认:被告应向原告偿还货款40681元,被告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清偿15000元,并从2021年7月(含7月)起每月30日前至少向原告清偿5000元,至2021年11月30日前将上述货款全部清偿完毕。二、案件受理费按20%收取计163元(原告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恒万建材厂已预交),由被告谢林武负担,该款被告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迳付给原告。三、如被告有任何一期未按时足额付款,原告有权就被告所有未还货款及案件受理费全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22 |
发布时间 |
2021-09-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