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金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1502********93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藏0328刑初5号
案号
(2021)藏0328执1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芒康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金山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1月26日起至2027年8月25日止。罚金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金山退赔原芒康县城南顺达加油站人民币2,421,75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一次性付清)。三、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芒康县人民法院
省份
西藏
立案日期
2021-07-21
发布时间
2021-09-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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