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耀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620********54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2071民初4315号 |
案号 |
(2020)粤2071执148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清偿借款本金580890.95元及利息156066.03元,律师费损失38880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5531.46元,案件受理费5454元,暂合计786822.44元。2、申请人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中山市小榄镇永宁]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中府国用(2003)第053021号折价或变卖、拍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9-18 |
发布时间 |
2021-09-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