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东至县元泉板材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417********PA0U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721行审19号
案号
(2021)皖1721执118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对申请执行人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东市监罚字[202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准予强制执行(执行的罚款数额为人民币7000元)。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8-10
发布时间
2021-09-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郝炎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721MA2N1YPA0U
登记机关
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东至县龙泉镇茶树良种场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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