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全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29********104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1402民初2973号
案号
(2021)桂1402执恢18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2020)桂1402民初2973号一、张全丽应向张跃偿还贷款本息30期共计169 027.2元;二、张全丽应向张跃支付违约金80 000元。案件受理费5 036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2 518元,财产保全申请费1 765元,两项合计4 283元,由张全丽全部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8-16
发布时间
2021-09-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