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钟志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324********03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2071民初27581号 |
案号 |
(2021)粤2071执123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截至2020年6月23日的信用卡本金96666元、利息154.94元、违约金297.96元、分期手续费644.6元,之后至本息清偿之日止;支付律师费800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支付案件受理费1132元;暂合计99695.5元及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6-07 |
发布时间 |
2021-09-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