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承德保和堂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909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108民初3215号
案号
(2019)冀0108执23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承德保和堂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河北华越医药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货款124290.44元及利息(利息以124290.44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2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如被告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36元,减半收取1468元,由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9-09-04
发布时间
2019-12-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胡晓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802669093659K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水泉沟镇孟泉沟村(原承德市露露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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