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万德福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34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923民初769号 |
案号 |
(2019)鲁0923执183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2017年6月20日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行与被告李凤岗、肖桂平签订的《中国工商银行信用卡汽车专项分期付款/担保合同》。二、被告李凤岗、肖桂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行借款本金153130.67元、利息13516.94元、违约金5412.18元、以上合计172059.79元(利息、违约金暂计算至2019年3月18日)及2019年3月19日起按合同约定计算至还清之日止的透支利息、违约金。三、被告山东万德福商贸有限公司、侯景豪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i被告山东万德福商贸有限公司、侯景豪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李凤岗、肖桂平追偿,被告山东万德福商贸有限公司为被告李凤岗、肖桂平代偿的73173元有权向被告李凤岗、肖桂平追偿。四、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行对车牌号8平码为鲁QDOOVO的小型轿车变价享有优先受偿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10-22 |
发布时间 |
2019-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侯景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923783468813A |
登记机关 |
东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105国道北首东平经济开发区南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