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古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921********547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312民初6271号
案号
(2021)苏0312执33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0)苏0312民初6271号民事判决书中“判决如下:一、被告山东希飞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徐州浩特迈尔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以1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二、被告张云雷、古伟、古元勇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山东希飞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追偿”补正为“判决如下:一、被告山东希飞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徐州浩特迈尔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以1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二、被告山东希飞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徐州浩特迈尔机电2科技有限公司律师费30000元及诉讼保全保险费1350元,共计31350元。三、被告张云雷、古伟、古元勇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山东希飞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6-16
发布时间
2021-09-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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