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广东信士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182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0604民初6695号
案号
(2019)粤0604执108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执行人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起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返还510792.05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自2017年11月22日起以510792.05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申请执行人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2670元,由申请执行人负担5216元,被申请执行人负担745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9-07-18
发布时间
2019-12-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吴奕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0661828403J
登记机关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139号二十四座二层2P4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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