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信士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18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604民初6695号 |
案号 |
(2019)粤0604执108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执行人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起十日内,向申请执行人返还510792.05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自2017年11月22日起以510792.05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申请执行人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2670元,由申请执行人负担5216元,被申请执行人负担745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7-18 |
发布时间 |
2019-1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奕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0661828403J |
登记机关 |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139号二十四座二层2P4号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