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裴志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182********04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2071民初15696号 |
案号 |
(2021)粤2071执73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清偿截至2020年7月13日的信用卡透支本金55833.85元、利息11752.73元、违约金3000元,之后至本息清偿之日止。二、案件受理费1632元;三、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暂合计72218.58元及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3-25 |
发布时间 |
2021-09-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