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白志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322********39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0322民初330号
案号
(2021)晋0322执4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盂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白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梁书军修理费24000元、检车费450元、补车牌费500元、租车费12595.99元,共计37545.99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盂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5-17
发布时间
2021-09-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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