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魏巍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0984********03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鄂0502民初1539号 |
案号 |
(2021)鄂0502执18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2019年11月28日原告富登小额贷款(湖北)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与被告魏巍、涂恋、宜昌市创巍家居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富登鄂资服(2019)字第000302179号《贷款合同》;二、被告魏巍偿还原告富登小额贷款(湖北)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借款本金247883.03元,利息、违约金、罚息8758.53元(截止2021年3月15日)。并自2021年3月16日起至清偿之日止,以247883.03元为本金,按年利率24%的标准向原告支付利息、罚息;三、被告涂恋、宜昌市创巍家居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魏巍应承担的上述第二项给付内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7-21 |
发布时间 |
2021-09-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