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403********08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403民初221号 |
案号 |
(2021)黑0403执恢1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徐岩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政阳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自2018年1月1起至本息偿还完毕之日止,按借款本金20万元,处利率6%计算;案件受理费4300元、保全费1520元由被告徐岩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8-24 |
发布时间 |
2021-09-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