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403********08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403民初221号
案号
(2021)黑0403执恢1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徐岩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政阳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自2018年1月1起至本息偿还完毕之日止,按借款本金20万元,处利率6%计算;案件受理费4300元、保全费1520元由被告徐岩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8-24
发布时间
2021-09-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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