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104********005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2071民初19898号
案号
(2021)粤2071执1572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申请执行人赵南芳向申请执行人清偿借款本金229846.08元及截止至2021年2月20日的利息27255.4元、罚息34671.92元、复利9378.78元。之后至本息清偿之日止。2、被申请执行人周敏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案件受理费5130.82元;4、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暂合计306283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7-27
发布时间
2021-09-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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