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104********005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2071民初19898号 |
案号 |
(2021)粤2071执157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执行人赵南芳向申请执行人清偿借款本金229846.08元及截止至2021年2月20日的利息27255.4元、罚息34671.92元、复利9378.78元。之后至本息清偿之日止。2、被申请执行人周敏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案件受理费5130.82元;4、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暂合计306283元及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27 |
发布时间 |
2021-09-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