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923********057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904民初3238号
案号
(2021)粤0904执13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郑明承认借到原告陈雄胜港币2万元的事实,自愿同意借款港币2万元按人民币17566元结算,并自愿定于2019年12月30日前以现金支付一次过向原告偿清;二、如果被告郑明未能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期限向原告陈雄胜还清欠款,被告郑明自愿负担逾期付款利息,该利息以被告实际欠款金额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自2019年12月31日起计至还清借款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5-18
发布时间
2021-09-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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