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丹东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458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1民初377号 |
案号 |
(2021)辽01执3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被告签订的本案两份《借款合同》;二、被告丹东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486.5万元;三、被告丹东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上借款的利息(按照每笔借款实际支付时间至实际给付完毕之日按照年利率12%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3761元,由被告丹东亿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4-09 |
发布时间 |
2021-09-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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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孙洪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600664586980Y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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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丹东市元宝区兴东前街86号 |